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4篇 治安人员的职责

时间:2023-05-26 12:28:2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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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4篇 治安人员的职责

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1

  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保安部组织机构

  保安部设经理1人下设主管及治安、内保、监控领班和消防员。保安部是管理的职能保障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贯彻国家公安、安全部门和止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全面负责酒店和客人的人身、财产等安全保卫工作。其组织机构形式。

(二)保安部的工作内容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酒店的安全工作,研究制定酒店治安、消防、内管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预案和措施,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

  2、组合酒店实际,贯彻公安、安全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公安、安全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与人员。

  3、研究制定酒店安全部门各岗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与职责规范审定各部门安全管理规章与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贯彻实施。并检查实施结果,处理存在问题保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4、研究制定酒店消防工作管理办法与措施,组织义务消防队,做好消防培训,定期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做好消防设备、器材、监控设备管理。对施工现场、明火作业部门,配合工程技术人员和外协施工单位做好防火安全检查、明火作业审批,签订安全合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5、做好酒店关键和要害部门的日常保卫工作。并结合酒店重大活动,做好重点客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与防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要害部位与人员安全档案,广泛惧安全信息,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7、做好治安管理查处打击赌博、贩毒、嫖娼**和利用高科技作案等违法犯罪活动。处理安全责任事故,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

(三)消防员

  报告上级:保安部经理

  职责规范:

  1、认真贯彻执行酒店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认真落实上级领导临时布置的各项消防工作。

  3、负责对新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并对在岗员工进行防火意识教育,宣传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4、熟悉酒店的地理、环境和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火灾报警装置)的分布位置。

  5、制定计划,购置、维修全店的消防器材。

  6、落实防火安全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及时登记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7、配合上级机关和公安消防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火灾事故。

  8、审批动火许可证,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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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2

  酒店法人治安岗位职责及安全管理制度酒店保安部管理模式与规范(一)保安部组织机构1、保安部设经理1人下设主管及治安、内保、监控领班和消防员。2、保安部是管理的职能保障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贯彻国家公安、安全部门和止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全面负责酒店和客人的人身、财产等安全保卫工作。其组织机构形式。(二)保安部的工作内容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酒店的安全工作,研究制定酒店治安、消防、内管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预案和措施,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2、组合酒店实际,贯彻公安、安全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公安、安全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与人员。3、研究制定酒店安全部门各岗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与职责规范审定各部门安全管理规章与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贯彻实施。并检查实施结果,处理存在问题保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4、研究制定酒店消防工作管理办法与措施,组织义务消防队,做好消防培训,定期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做好消防设备、器材、监控设备管理。对施工现场、明火作业部门,配合工程技术人员和外协施工单位做好防火安全检查、明火作业审批,签订安全合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5、做好酒店关键和要害部门的日常保卫工作。并结合酒店重大活动,做好重点客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与防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6、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要害部位与人员安全档案,广泛惧安全信息,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7、做好治安管理查处打击赌博、贩毒、嫖娼**和利用高科技作案等违法犯罪活动。处理安全责任事故,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二、保安部各岗人员职责规范。(三)保安部经理职责规范1、负责保安部的全面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总经理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当好总经理安全工作的参谋和助手。2、与人事培训部配合,负责本部门的人员调配和部门内部人员选拔、聘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辞退等管理工作。3、根据“预防为主”的保卫工作方针,在酒店内开展以“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恶性事故发生)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4、贯彻安全保卫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协助酒店各部门,把安全职责纳入部门管理工作日程当中。5、负责重大节日、大型会议及外宾和团队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有重要首长、贵宾抵离店时,要亲自到场指挥,确保安全。6、在酒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掌握酒店防火系统,制定防火规章制度与计划。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能,组织和领导义务消防队,防范火灾发生。负责调查酒店内发生的火灾事故。7、接待有关宾客对酒店安全工作方面提出的投诉,并进行处理。8、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及上级有关执法机关来酒店协查、指导各项工作。9、协助酒店领导,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10、负责健立健全酒店及本部门安全方面的有关记录和档案。11、定期召开部门管理例会。(四)保安主管1、在保安部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直接对其负责,执行交办的各项任务和临时授权的其他职责。2、协助保安部经理制定各项工作计划。负责对领班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3、负责保安部员工的教育、培训,抓好员工思想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使全体员工团结一致。4、协助酒店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培训各部门的骨干力量。5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监控检查及收缴客人的遗留、违禁物品。6、经常巡查酒店的各项安全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发现客人有借酒闹事及出现违法事件的,及时处理。7、每天和前台联系,及时掌握外宾、重要客人入住楼层的有关情况,确保宾客安全。8、熟悉消防业务知识,协助保安部经理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和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演练与培训。9、熟悉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保养、使用,定期做好检查工作,使消防设施器材处于良好状态。10、负责酒店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督,确保安全。11、负责检查会客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外出登记情况。12、负责每天各班交接班记录的检查及存在问题的妥善处理。13、每天向保安部经理汇报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各种问题。(五)保安部各班组领班职责规范1、在主管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直接对主管负责。2、抓好班组思想建设,掌握员工思想和工作情况,团结员工相互关心,共同提高。3、走动管理,随时督导、检查员工在岗期间的仪表、仪容、礼貌、礼仪、警械装备和值班工作质量。4、每天上岗前要开班前会,提出要求及注意事项。5、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配置和使用方法。6、协助其他部门处理好一般性的客人投诉。7、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六)保安消防员职责规范1、认真贯彻执行酒店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2、认真落实上级领导临时布置的各项消防工作。3、负责对新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并对在岗员工进行防火意识教育,宣传消防工作的重要性。4、熟悉酒店的地理、环境和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火灾报警装置)的分布位置。5、制定计划,购置、维修全店的消防器材。6、落实防火安全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及时登记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7、配合上级机关和公安消防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火灾事故。8、审批动火许可证,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监护。(七)治安员、内保员报告上级:治安领班、内保领班职责规范:1、在领班领导下,保卫好酒店的安全,执行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2、负责对客房、餐饮、娱乐等区域的巡逻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汇报处理情况。3、对酒店内、外车辆进行疏导,保证交通畅通。4、对酒店内、外车辆进行疏导,保证交通畅通。5、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登记。6、负责检查询问零点以后进入客房区的有关客人的钥匙牌和住房卡。7、阻止无关、闲散人员进入酒店。对流氓滋事人员及可疑人员进店,除采取控制外,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8、制止一切实发生在酒店内的客人争吵、打架、斗殴等不良情况,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恶化。9、协助财务部做好押送有关款项工作。10、制止入住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品进入酒店区域,发现后应将物品扣留。11、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3

  治安责任人职责

  第一职任人

  一、组织制定和实施治安保卫工作计划,动员各方面力量,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部署的任

  务。

  二、加强保卫队伍的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改善治安保卫工作条件,定期听取保卫工作情况汇

  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组织力量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并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职任人

  一、协助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职责的贯彻实施。

  二、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改进技术防范措施,坚持“三评一挂”,对学校;对

  学校突出的治安问题或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治理。

  三、抓好《细则》在本单位实施,并依照《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本单位的奖惩事项。

  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零零六年度

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4

  治安责任人工作职责学校治安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履行与区教育局签订的学校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扎实 推进学校的“创安”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

  1、负责组建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学校门卫、食堂、宿舍、医务室、化学实验室、值班室、财务室、电脑房等重点部位应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2、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查找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支持和指导学校安全员开展工作,督促安全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安全员工作进行考评。

  4、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员工开展普遍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防自救能力。

  5、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学校重点部位应安装防盗报警装置,校长室、门卫室配备与110联通的紧急按钮装置。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配置设备设施、场地、消防通道、安全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和维修。使用的校车必须符合合法手续和安全要求。

  6、落实学校突发事故处置预案。学校防范非法侵入应急处置、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火灾事故、预防传染病、实验室事故、体育活动事故、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学生宿舍事故、校车交通事故等应有处理预案。7、注意排查教职工队伍中的不稳定因素,进一步明确聘用人员的标准和管理办法。对不合格人员和有心理障碍的人员及有反社会和过激倾向的人员应密切关注、加强控制。

  8、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要落实专人负责帮教和具体的帮教措施,依靠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力量促使其发生转化。

  9、支持校外治安法制辅导员的工作,应与校外治安法制辅导员及时沟通信息。要与街道、居委会、派出所、共建单位等经常保持联系,依靠社区确保学校一方平安及学校周边安全。

  10、注意收集、掌握各类治安信息,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时记录在《学校治安责任人工作手册》。对于发现的治安问题应根据要求,书面反馈给校外治安法制辅导员或派出所,同时报告区教育局。

  专职安全干部职责 学校专职安全干部(管理员)是学校安全工作网络的重要环节。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干部协助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学校安全专职干部(管理员)负有下列工作职责:

  1、学校安全专职干部(管理员)应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小组会议。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逐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建立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

  2、学校专职安全干部(管理员)应协助校长,督促各有关组室和教职工抓好学校的各项安全教育。要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资料及课本中的安全知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所和设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防自救能力。

  3、学校专职安全干部(管理员)应督促卫生保健教师加强学校教学与生产环境、食堂卫生、饮水卫生的监督检查,保证学校不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进课间餐、营养午餐食品,不允许过期、变质的三无食品进入学校,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4、学校专职安全干部(管理员)应督促检查学校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的安全措施的层层落实。学校组织远离市区的活动,须主动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督促组织外出集体活动的部门要做好安全宣教育工作以及做好安全工作预案;要督促使用合格的交通工具,严禁超载及乘无牌无证车,确保交通安全。

  5、学校安全专职干部(管理员)应督促检查学校组织师生校内集体活动的安全。校内大型活动应有安全工作预案,学校专职安全干部(管理员)应与活动主办组室共同研究安全保障措施,保证师生集会活动的场所要有足够的空间和通道,避免因拥挤引发伤害事故。

  6、学校安全专职干部(管理员)应加强校内和学校周边环境的巡视。负责检查师生校值日工作和门卫工作,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宣传教育和纠正。在对学校各项设施和周边环境进行认真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及时向校长就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7、学校安全专职干部(管理员)应加强与街道、警署、卫生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指导。8、学校安全专职干部(管理员)应对学校安全防盗及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工作,保证设施的完好使用。对教学所用的化学品、危险品存放点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存放安全和使用安全。

  9、学校安全专职干部(管理员)应督促校办企业厂长(经理)定期参加岗位培训,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努力把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宣传教育落实到每个岗位和第一线职工,经登记的特殊作业岗位做到100%持证上岗。

  10、学校安全专职干部(管理员)应协助校长安排好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落实单位领导、安全员的带班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11、学校安全专职干部(管理员)应负责做好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和“台帐”建设,对所有安全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各项规章制度,检查整改记录、宣传教育记录、安全责任制签约书、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人员登记记录、安全文件等资料都应积累并分类装订成册,真正做到“安全工作留有痕迹”的要求。

  门卫职责

  一、门卫人员负责学校门岗保卫工作,应忠于职守,准时上下班。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开门、关门。当班时,不允许做私事。不得随便离开岗位,有特殊情况离岗必须有人顶岗。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请人代岗。必须认真做好门卫值班记录与交换班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门卫室。

  二、严格会客制度,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手续,对因公来校的人员及家长要热情接待,不让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包括收废人员、推销人员等)。如遇不能处理的情况应电话与被访部门联系,经允许方可放行。衣冠不整者不准进校。由于值班人员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要追究当事人职责。

  三、学生进校须出示学生证,中途离校需有班主任证明;认真做好教职工上下班登录,月底交人事室。四、及时做好报刊杂志及信件等的收发工作,收需有记录,发需有签收,对急件、电报、挂号信、汇款单等必须及时发给收信人或部门负责人。

  五、保持门卫室的整洁,包括电话、校门内过道5米左右的保洁工作。

  六、校内物资出门必须验收出门证,核对无误方可放行,如无出门证则不能放行,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请示处理意见。

  七、非学校车辆不得随意进校,停车过夜必须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方可。 八、校门的开关由门卫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执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开关校门。

  九、按要求每日需填写好日记。做好交接班工作,需写清交接班时间及交代的问题,交接班人员须签名。十、夜间值班人员要检查各教室办公室、厕所的三关(关门、关窗、关电灯)。

  十一、要确保学校的安全,夜间值班时传达室不能离人,值班人员要巡视学校,若有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报警。

  值班制度

  一、严格执行学校出入管理制度和外来人员联系工作制度。 二、学生进校应出示学生证,中途离校需有证明。

  三、凡携带物品(公物)出校门时,必须持有总务处开出的出门证,经验证后予以放行。无证携带公物出校门时一律扣物不予放行,并认真作好记录。

  四、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安全,非机动车辆校园内禁止骑行,进校门一律下车推行。 五、非学校车辆不得随意进校。六、夜间值班人员要求做到:(1)按夜间值班巡视路线示意图及要求进行巡视检查。(2)关闭学校所有水龙头、包括厕所内的水阀。

(3)关闭学校通道内的电灯,检查各组室、教室未关的电灯、电扇等情况并及时做好记录。(4)开启110报警装置。

(5)夜间值班至少要巡视全校三次,分别为:上半夜、半夜、清晨。并将巡视结果作好记录以备检查。(6)日班与夜班均要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要认真检查上一班所作的记录,如有问题及时解决不得推诿,否则责任自负。

  火警拨打:119报警拨打:110 救护拨打:120江湾派出所拨打:

  出入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出入管理规定。 二、严禁在校教职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进校。

  三、外来人员进校停放自行车必须入车棚,助动车与轿车进校停放必须按指定地点。 四、本校教职员工上班时间离校或携带学校物品离校必须持有有关负责人签名出门证。五、提高警惕,防止麻痹大意。六、严禁小商小贩进入学校。七、对外来推销商品人员一律谢绝。

  安全部门检查制度

  一、安全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治安、消防条例和上级领导、公安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在校领导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

  二、在校长的领导下,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主动协助支部,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加强综合治理。

  三、维护校内治安秩序,负责检查治安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隐患,加强督促并组织有关部门迅速整改,并及时报告上级。预防灾害事故发生,如遇重大灾害事故积极组织参加抢救。四、加强提高保卫人员、警卫人员素质,切实执行好校领导授予保卫部门的督促、监督、检查和考核权。五、对本单位内发生治安、刑事案应立即组织调查,整改材料按分工管理和有关权限的规定执行。六、发挥综合治理小组的作用,力争达到上级所规定的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切实落实本校管理目标。七、积累本校的保卫资料和整理归档工作。

  重点要害部门防范制度

  一、熟悉本部门岗位职责,杜绝违规、违章现象。

  二、切实落实本部门的防盗、防火、防范措施,发现有问题及时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三、做好本部门的思想教育工作,发现部门内存在矛盾激化闹事的苗子,应立即做好帮教转化工作,转化率为100%。

  四、消防器材按规定摆放,在其范围内不准堆放其他物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五、报警器进入工作状态时,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室内,如需加班或有急事需进入者,必须事先向校务办公室备案,以便与处警部门联系。每季度负责对部门治安工作进行一次自查。

  七、学校重点要害部门:财务室、人事档案室、化学实验室、食堂、财产保管室、配电房、电脑房、多功能室、油印室等

  安全会议制度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校安全工作各领导小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会议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义务消防队至少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二、每次会议做到有内容、有记录、有重点,要关注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

  三、每位领导小组成员要齐心协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真正落实好会议精神,深入实际,对安全管理从严要求,加大检查督促力度。

  四、学校领导(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保证出席会议,负责部署和指导工作,保障安全工作得以落实。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首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有人事、教导、总务、政教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并领导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安全检查等各类工作。

  二、学校确定由校长、书记办公室、仓库、电脑房、多媒体机房、化学实验准备室、语音室、人事档案室、食堂为重点、要害部门,并由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各科室的有关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三、学校对各类重点、要害部门安装红外线报警探头,并与公安部门、警署联网协作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

  四、学校对周边围墙、金属防盗网架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进行除锈、涂漆、加固,消除不安全隐患。五、学校对重点、要害部门、防盗窗、门进行定期检查、加固。

  六、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全校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12次,分别安排在暑寒假期、春节、汛期、五·一、国庆长假前后。

  七、做好每次安全检查的记录,做好安全台帐,对发现不安全的因素,苗子和隐患要责令有关部门定期整改和复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学校人事、教导、政教、总务联手,开展学校治安防范宣传工作。

  二、制定学校治安防范宣传工作计划,并落实到各重点、要害部门,如人事档案、财务、仓库、食堂、商店、政教、团队、多媒体、实验室。

  三、每年开展有两次大型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一次),第一次于每年的五月中旬,宣传重点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周,第二次为每年的11月上旬,宣传重点为“119”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周。 四、每年治安防范宣传活动周重点对象是学校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宣传教育内容为防火、防盗、防汛、安全用电、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内容。五、学校治安防范宣传活动规模和形式:

  1、学校教工会议进行大会宣传动员,学生利用校班会课进行广播宣传动员,可有大会发言、小组讨论; 2、出黑板报、横幅和张贴宣传画等方式;

  3、学生可下街道、里弄用唱歌、小品、知识竞赛等文艺方式进行宣传活动; 4、学校教工可开展消防模拟实战演习; 5、可聘请街道、警署民警来校作专题报告。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增强全体教职工依法治校观念和消防意识,做到防范于未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免于损失,确保学校的一方平安,现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教职员工和全体师生要牢记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的指示:《险患险于明火,消防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学校每季度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

  二、学校每年二次组织业余消防人员对学校所有消防栓、灭火器进行检查,淘汰不合格的或过期的消防灭火工具,并进行更新。规定消防龙头要出水检查,经常做好防锈处理,冬季要进行防冻保暖工作。三、学校每年一次组织业余消防队进行消防灭火演习,并组织全体师生观看,使之接受直观的教育,并让全体教职员工动手实践学会使用灭火器。

  四、学校、楼面安放设备完好和能正常使用的消防设备,总务处应统一编号登记,加强管理,做好专项记录。

  五、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加强对煤气开关的检查,防止泄漏,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六、各类值班人员要加强检查,夜班人员更应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巡逻。春节、国定假日更要防止校外居民烟火、炮竹落入校内,酿成火灾隐患。

  七、各办公室每天下班前必须清除垃圾,吸烟者必须在室外,吸烟后的烟蒂不准乱扔。 八、走廊过道不准堆积杂务,仓库应堆放整齐,便于畅通。

  九、每年在11月9日前后为全校消防安全宣传周,用黑板报、广播、横幅等进行宣传。

  十、学校行政每年拨出一定经费用于消防设备的维修,奖励和表彰对执行,《消防法》成绩优秀人员进行物质和精神鼓励;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学校重大损失的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三处、办公室的三级防火组织,加强对新教工的三级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在主管领导布置下,逐级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传达布置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及时解决防火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四、开展宣传教育和普及防火安全知识,健全组织,开展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坚决贯彻防火建筑审核制度。

  五、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加强全面管理教育,积极参加消防灭火演练的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防火灭火的技能。

  六、一旦发生火警,学校安全负责人应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组织教职工、学生进行疏散,并保护好现场,认真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在责任未查清之前,坚决做到“三不放过”。对违反本单位消防制度,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报送政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充分调动消防兼职人员的积极性,表彰先进,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消防兼职人员应增强责任性,做到责任到位,各司其职。

  二、对热心于学校义务消防队、认真参加消防训练的人员,学期结束时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为更好地执行《消防法》,学校每年组织1~2次消防知识竞赛,对成绩优秀的人员予以精神或物质奖励。

  四、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学校重大损失的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并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消防器材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经常检查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工作,绘制消防器材平面图。

  二、按期进行消防安全设备的保养,及时添置、更换不合格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完好率达到100%。 三、每年按季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根据季节变化,做好消防设备的冬季保暖工作,并合理配备各部门所需的消防器材,做到专人负责制。

  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教师、学生的安全,使学校的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以下用电、用火的安全制度:

  一、学校的总用电量不能超负荷运行,需在额定的范围内使用,外来大功率 电器的使用需得到校部的准许。二、电源配电板上的保险丝必须用符合一定的规格,由专门人员进行更换,严禁用铜丝代替保险丝。三、校内各科室不可擅自使用取暖器,用取暖器的科室必须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四、学校施工时,三相电器的使用,需有专业电工人员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得乱接电源线。 五、食堂的煤气必须由指定的专门人员使用,非食堂人员不得擅自使用煤气。六、校内通道及大楼过道周围不许放易燃物及杂物。

  七、门面出租房接火表线由专业人员安装,不准擅自拖接电线,门面用户必须按规定的负荷使用电器,增加用电量须得到校方的许可。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工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任何人员无证维修,更换或接触电源等带电仪器。 二、电工进入工作场地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章制度。

  三、每周必须定期检查,电工操作工具如有损坏或绝缘层破损立刻更换。 四、每天上岗之前,必须穿工作服、电工工作鞋,戴手套,采取一切安全措施。五、进入工作区域,应切断电源。不能切断电源而必须带电操作时,应用明显标志线围成工作区域作警戒,旁人严禁入内。

  六、电工操作时,旁人、闲人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并与之闲谈。工作完毕,必须立即清理场地,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