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购销合同是一种约定双方在工业产品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以下是会员“iufd0521”分享的工业产品购销合同(共15篇),以供借鉴。
产品购销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灯具的型号、单价(详见附表)
二、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约壹拾陆万元整(¥:元),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减少的按实际增减数量以及合同约定单价进行增减结算。
三、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1996和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以及甲方设计签字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质保期为三年。
四、包装标准及要求:按乙方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
五、交货期限:20xx年11月底。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地点为甲方工地方式为落地交货。
七、运输方式、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合同预付款。
2、在乙方所有货物送到现场,经双方安装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一月内进行结算,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九、安装与验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装服务。
2、乙方货到工地现场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条约定付款,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交货,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甲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表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本合同所列各种工艺品详细清单及收费标准如下表。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所列工艺品计人民币:元整(¥元),明细价款附后。
三、包装及运输:
供方必须采用在运输过程中不使合同货物受损的方法进行包装,并承担其包装费,货物的运输费用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由供方自行承担。
四、验收方法:
按照有关工艺品的行业标准(如无行业标准按厂家工艺标准验收),因本合同标的物全部为手工制作,实际所供货物与样品难免有差异存在,因此验收时按实际到场货物为准。
五、货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需方预付供方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元整(¥元)作为预付款。
2、本着货到付款的原则,所有标的物到场验收合格后,需方在7天内支付余款,即合同价的50%元整(¥元)。
六、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供需双方约定交货地点为。
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3、运输费:供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义务及权利
1、需方如在合同执行中途变更标的物的规格及形状的,需征得供方同意,在和供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后方可变更,否则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2、供方必须保证按时交货、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货的,需经需方同意,未经需方同意擅自延长供货期的,承担因此引起的责任。
3、因供方原因导致标的物的规格、形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供方应进行更换;供方如提供替代产品的,其质量等级应等同或高于合同约定标的物,否则不予认可。
4、需方应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由于需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供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至付款后第一天起算。
5、标的物到现场一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如因需方原因更换标的物,增加更换部分货款并将更换部分物品的交货期顺延三十天。
6、本合同所订条款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确需修改的,变更方必须与利益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供方所
在地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冲突的条款以协议条款为准。
十、合同份数、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及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矿产品购销合同 篇4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的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担保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供方:
需方:
鉴(公)证意见: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公)证机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说明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是购销合同的一种形式,是一种以工矿产品为购销合同标的的合同。上述格式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
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合同主体,即当事人双方应当写明供方和需方,不能简称为甲方和乙方,以免在合同中引起误会。
(2)产品名称,应当注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品种、是否为成套产品等具体内容,要写清楚,不能图省事而略写或者简写。
(3)产品的质量要求要写明确,其适用的技术标准要写明标准的种类、标准号;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要具体。有国家标准的,一定要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办事;没有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要按照行业标准办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其质量标准由双方约定。
(4)合同中交货或者提货的方式要写清楚,是自己提货,还是供方代办托运;供方代办托运是以自己的名义还是以需方的名义,是铁路运输还是公路运输或者水运,到达的车站或者港口,如何验收以及运输费用的负担等,都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5)对于一些易损易耗的物品,应当规定合理损耗的数量及比例。
(6)关于包装条款,不能简单写袋装、瓶装、桶装等,而应当注明是什么材料包装,包装要达到什么要求。
(7)价款和酬金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要写明如何结算,怎么结算以及在什么期限内结算。不能笼统写货到清算或者发货清算。
(8)对一些重要的产品购销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担保通常应当订立书面的担保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也可以在主合同中写明担保的方式以及担保的内容。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 篇5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和方式: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
五、运输费用负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工业品购销合同 篇6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就需方向供方购买金属硅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条款,望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Fe<,钙<,铝<,精整干净、干燥,无粉末、无硅渣,无破袋及其他杂质。
三、包装标准:吨袋包装(每袋净重1000kg),包装不回收。
四、货款结算方式:成都新都区货运大道千晖停车场交货,合同签订需方交6万定金,货到成都需方见货后全款付清,税票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快递给需方。
五、违约责任:供需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若供方未按时交货或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对违约方从违约之日起收取每日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案:供需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由双方书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供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包括传真件)。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7
购方:
卖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卖双方自愿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供销合同并共同遵守:
序号
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1)价格构成
1.本合同合计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整;
2.设备安装调试后,买方付清全部货款;
3.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货,超过期限,则需每天按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给卖方。
(2)质量、技术
1.设备必须与所签定的型号相符。
2.符合制造厂家的出厂标准。
(3)供货方式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并按买方约定时间送到指定位置。
(4)检验和交接
设备抵达和拆包时,买卖双方须派代表在现场清点检验,签署并记录在案。
(5)安装和培训
1.卖方提供要求,买方负责装修水,电及其他所需环境要求。
2.卖方负责在国内的设备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6)售后服务:以上设备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备注:买方需使用卖方指定的耗材,否则,由此产生的机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节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工业品销售买卖合同 篇8
买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产品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条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第五条验收方法:。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20%),交(提)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二)。第七条违约责任:(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方不能利用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三)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天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卖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篇9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签订地点: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卖方向买方出售设备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本合同所定设备用于项目。
一、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二、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 )1、按照国标GB执行。
( )2、按照合同附件技术要求执行。
( )3、按照买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执行。
( )4、其他标准。
三、设备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卖方应提供设备运至交付地点所需要的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按设备的特点,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防碎等保护措施。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包装物的回收
①本合同设备的包装物免回收
②本合同设备的包装物回收,回收的方式为。
3、包装费由卖方负担。
四、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卖方送货方式。由卖方将设备送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为:。
2、运输方式:,运输费及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3、在合同签订后,如买方的指定地点发生变化,买方应在交货前1周内通知卖方,卖方应按照买方通知的地点交货,但该地点不得超出天津市地域范围。
4、标的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自设备交付时起,买方获得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卖方在交货地点将标的物交给买方前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此后由买方承担。
五、交货时间:
1、全部设备应在 年月日送到买方的指定地点。
2、设备属于分批次交货的,按以下时间要求交货:
①每批次交货的具体数量、时间要求为:
第一批设备包括于年月日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第二批设备包括于年月日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第三批设备包括于年月日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②在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提出产品每批次交货的具体数量、时间、要求。 ( )③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交货时间详见“附件 ”。
3、卖方在每批次产品交货前日内应通知买方发货和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
4、卖方随设备向买方交付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包括。
六、随机备品、配件及工具的供应办法:
1、卖方按设备特点,免费提供齐全的随机备品、配件及工具,对特殊的配件,卖方应有必要的储备,以满足买方的应急需要。
2、卖方免费提供部分备品备件,名称及数量详见附件。
3、无需提供备品备件。
4、在质保期届满后,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随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设备所需的备品、配件及工具等备品备件。
七、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2、 支付方式:
①卖方将全部设备送到指定地点,经买方初步验收合格后 日内,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商业发票,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计元人民币。
②合同签订后日内,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商业发票之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计元,作为预付款;每批设备送到指定地点,并经买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商业发票之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计元;
③全部设备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商业发票,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计元;
④合同总价款的10%,计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每批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商业发票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
⑤全部设备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的商业发票,且卖方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银行设备质保保函,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计 元。保函必须含有以下确定内容:即在设备质保期内,买方发现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有权向银行提取保函金额,银行应无条件支付。
八、质量监造
1、买方有权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代表到卖方生产现场盔行设备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等质量情况,买方监造检验的标准依据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代表进行监造检验,提供相应的资料和工作、生活方便,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2、买方监造检验的范围或项目为。
3、买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影响卖方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
4、买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买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卖方需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任何情况下,卖方均不得向买方隐瞒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和问题,在买方没有了解到这些缺陷和问题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处理。
5、无论买方代表是否在监造与检验报告上签字,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不能减免卖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九、初步验收
1、每批设备由卖方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后日内,由买卖双方对产品的包装、外观、数量、商标、型号、规格等进行初步验收,签署检验报告。如卖方未按约定到指定地点参加检验的,应视为卖方对买方单方检验的结果予以确认。
如发现卖方所交的产品有任何不符合合同规定之处,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
如双方代表在验收中对检验结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进行商检,商检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本条规定的验收仅为设备到货的初步检验,无论是否发现问题,以及卖方是否按买方要求进行了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不能减免卖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此验收不作为对产品内在质量检验的依据。
十、安装、调试和验收
1、本合同设备由方负责安装。
2、在买方负责安装的情况下,卖方应到现场盔行技术指导,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标准、图纸及说明书等;卖方负责安装的情况下,买方应提供适于安装的现场环境,并配合卖方进行安装。
3、安装完毕后,买卖双方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卖方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不应超过日,在此期间,如设备能够安全稳定运行,买卖双方确定进行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设备进入试运行期间,试运行期为日。
4、合同设备在试运行期间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各项性能指标合格,则视为调试验收合格,双方签署安装调试验收证书。
5、如合同设备在试运行期间及设备性能试验验收时,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卖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缺陷后,买方同意签署安装调试验收证书。
6、设备试运行期间及设备性能试验验收时,如果设备的一项或多项指标不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时,则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方采取措施,并确定在日内,进行第二次性能试验验收。
7、在第二次性能试验验收时,如发现设备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合同设备规定的标准时,如确属买方原因的,本合同设备被认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双方签署安装调试验证书。卖方仍有义务与买方共同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如属非买方原因的,则视为合同设备不能通过安装调试验收。
8、安装调试验收证书仅证明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安装调试验收证书之日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设备存在的潜在缺陷所应付的责任的解除。此检验不作为对产品内在质量认定的依据。
十一、保证。
1、凡卖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成熟可靠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2、卖方应保证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无任何质量和权利瑕疵,并应履行卖方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各项承诺。
3、卖方保证向买方交付的图纸、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和维修的要求。
4、本合同设备的质保期指合同设备签发安装调试验收证书之日起。在此期间,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或者发现有零部件损坏时,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一周内免费派人维修、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产品过了质保期限,出现了质量问题或有零部件损坏,卖方亦应承担维修、更换责任,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维修、更换所需的成本费用。
5、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则质保期中断。该缺陷消除后,质保期重新开始计算。
6、合同规定的质保期满后日内,买方出具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条件是,在此期间,卖方应完成买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卖方对买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7、设备最终验收证书仅证明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在质保期内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设备存在的潜在缺陷所应付的责任的解除。此检验不作为对产品内在质量认定的依据。
十二、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违约金。
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承担不能交货部分价款的 /周的违约金。卖方逾期交货超过周,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返还买方所付货款,并按不能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3、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不能通过初步验收,卖方应在一周内更换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由此延误的时间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卖方不能更换的,按不能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4、卖方所交付的产品没有通过安装调试验收,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卖方应在一周内更换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双方重新确定性能试验验收的时间,由此延误的时间卖方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如卖方更换后的产品仍不能通过性能试验验收,买方有权退货,卖方返还买方所付款项,并按不能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②买方有权退货,卖方返还买方所付款项,并按不能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5、在设备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则买方有权根据损失大小扣除设备质保金,如质保金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
6、在设备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则买方有权根据损失大小向银行提取保函金额,如保函金额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
7、如果因本合同设备潜在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坏或给买方造成损失,无论是在设备质保期内或者质保期外,卖方对消除潜在缺陷应承担责任并赔偿买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8、第三人对货物所有权或知识产权提出异议,由卖方负责处理解决,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不能免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9、买方中途退货,应支付卖方退货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10、买方逾期付款的,按未付款部分 /周承担违约责任。卖方逾期付款超过周,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应按中途退货承担违约责任。经买方确认,卖方可以用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冲抵违约金,剩余款项退还买方。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机关的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的解决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纠纷,买卖双方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一种方式解决纠纷:
1、将争议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为终局性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均不能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及附件进行单方面的修改变更,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和修改的建议,该项建议经对方书面同意后视为对合同内容的变更。
2、除本合同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书面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六、本合同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买卖双方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件及买卖双方在招投标时的文件和承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业品购销合同 篇10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据《工业品购销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工业品购销合同,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设备:
一. 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单位、数量、金额:
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工业品购销合同附件。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全新原装且未使用过的产品,并完全符合厂家有关技术标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本产品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如产品发生质量问题(非人为原因造成)则由供方对产品进行免费维修;质保期外供方应负责该产品的终身维修。
三、随机备用、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清单提货。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预付款到帐后,十个工作日内。
五.运杂费负担: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运输中的损失、损坏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标准验收,如有异议的需方于收货后一周内提出。
七.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签订工业品购销合同后,甲方付30%预付款,乙方安排生产,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业品购销合同金额60%货款,留10%作为质保金,设备运行一个月满后一次性付清剩余货款。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工业品购销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工业品购销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工业品购销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工业品购销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
(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工业品购销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工业品购销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工业品购销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
九.解决工业品购销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工业品购销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
十一. 其它: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按工业品购销合同开具对应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范本产品 篇1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
四、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3、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5、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提供送货单。
7、送货产生运费由乙方负责。
8、无论乙方的订单货物量是大还是小,甲方应满足乙方要求。
五、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期限:按甲方产品标准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在收到货物后七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验收或未提出任何书面验收结果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
六、货款结算方式
1、实销实结:甲乙双方在每偶数月25日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交易量。在双方对单后15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2、乙方支付方式为(A、电汇;B、支票;C、现金;D、银行转账)。
3、甲方结算时须按乙方关于发票的提供要求提供全额合法发票,如因甲方提供违法的发票,致使乙方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或罚款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单方面负责。
七、违约责任
1.如有违约,违约金按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一计算。
2.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工业品销售合同 篇12
需方:
签订日期:
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供货清单(如下产品被用于项目:)
供货总金额(大写):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运输方式:汽运。
2、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需方货运详细地址: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3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的%,收到货物确认签字后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需方向供方支付预款后
2、由供方负责发货,交货日期以需方签字的送货单日期为准。
五、货物验收
1、验收标准:
2、需方收到货物后7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需方验收合格。
3、在承运商为供方所指定的前提下,如货到需方时发生货运破损,需方应立即与承运商签订货物破损证明,并将此证明在需方收到货五个工作日提交供方,否则供方将不负责向承运商办理索赔事宜。
六、保修条款:
依照原厂商保修标准。
七、所有权:
货物所有权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属于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同时需方须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风险转移:
货物损毁的风险自到货之日起转移到需方。
九、违约责任:
1、供方责任:
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货,供方须按照供货金额的%/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2、需方责任:
需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未付款部分的%/日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十二、合同担保:
如需提供担保,另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合同变更:
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在供方发货前3日提出,在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五、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执壹份,需方执壹份。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十七、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供方:
需方: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 篇1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和方式: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
五、运输费用负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工业产品买卖合同书 篇14
合同编号:
出卖方: 签订地点:
买受方: 签订时间: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八条 检疫单位、方法、地点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请浦口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浦口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鉴证方留存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买受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工业产品采购合同 篇15
┌──┬──┬──┬──┬─┬─┬─┬─┬─┬───────────┐│序 │ │ │ │牌│计│ │ │ │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 │产品│规格│适用│号│量│数│单│金├──┬──┬──┬──┤│号 │名称│型号│车型│商│单│量│价│额│一季│二季│三季│四季││ │ │ │ │标│位│ │ │ │ 度│ 度│ 度│ 度│├──┼──┼──┼──┼─┼─┼─┼─┼─┼──┼──┼──┼──┤│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11 │ │ │ │ │ │ │ │ │ │ │ │ │├──┼──┼──┼──┼─┼─┼─┼─┼─┼──┼──┼──┼──┤│12 │ │ │ │ │ │ │ │ │ │ │ │ │├──┼──┼──┼──┼─┼─┼─┼─┼─┼──┼──┼──┼──┤│13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2.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年以前设计的产品按jb2261-77“汽车拖拉机用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执行;年后设计的产品按zbt-87“汽车电器设备技术条件”执行。3.供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一年。4.交货地点、交货方式。5.运输方式、运杂费路运输,运费及市内运杂费、保险费由需方负担。6.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7.包装纸箱按gb6544-86瓦楞纸板,gb6543-86瓦楞纸箱bz237-86标准,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装按bz239-86。包装费用由供方负担。包装物不回收。8.需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需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并附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9.结算方式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10.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于合同履行前二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合同继续有效。其他变更事宜,依法律规定。11.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2.解决争议的办法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选择一种方式)。13.其他约定事项。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