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安装承包合同7篇

时间:2023-05-20 14:52: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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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安装承包合同7篇

实用的安装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大理石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大理石安装

  四、承包方式:单包工,其中甲方负责大理石、水泥、沙及安装,负责水电供应,施工场地塔架材料。

  六、工程单价(不含税):墙体干挂人工费 元/㎡,方柱干挂人工费/米,角钢/米

  七、付款方式:甲方首先预付乙方进场费元。安装费按施工进度支付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定为合同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在 天内按质按量完成。

  九、工程按国家标准施工。

  十、甲方责任

  1、及时组织水电供应,及施工所需材料,不得影响施工正常运行。

  2、提供生产用水、用电场地,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生活场地。

  3、负责提供施工设计图给乙方,落实专人负责督促乙方按技术规范施工。对乙方施工存在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共同把关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4、负责筹措工程资金按合同要求及时兑现工程款,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若甲方不及时兑现进度款或不及时提供施工材料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待料或等待工程款的兑现。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有计划地组织按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规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十一、附注: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实用的安装承包合同2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方将贵阳工程机械市场配件区工程水暖电消防工程发包给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职责,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贵阳工程机械市场配件区工程建筑面积:(约41000㎡)按建设方给施工方结算的面积为准。结构形 式:框剪。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费用、包质量、包定额辅料、包工期、包机具等。

  三、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给排水、强弱电、室内外消防、通风(工作内容详见附 件1)。

  四、工程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

  计价方法:

  (1)、本工程计价单位以建筑面积计算,竣工后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 量进行结算,(具体见附件1)。

  (2)、付款方式:乙方进场垫资三个月,甲方审核后按已完工程量的80% 支付工程款,之后按月进度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按附件2进行计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足95%,留5%为工程质量维修金,两年内保 修完毕一次性付清。

  五、其它:

  1、如乙方延误工期,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不服从甲方管理,则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工程量的50%付给乙方(按附件2进行结算)。

  2、乙方不提供相关资质,但需交纳1万元资质挂靠费用。

  3、消防检测费及消防部门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签章。

  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实用的安装承包合同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全面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自愿纳入甲方工程队编制,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履行合同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方式

  工程名称:8万吨/年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界内室外地上综合管线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 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图纸内管道安装工程。 工程承包方式:按甲方中标的预算定额直接费进行承包。

  工程承包内容和条件:

  工程的承包内容包括:8万吨项目界内室外地上综合管线安装工程的管道安装的一切工序。

  条件:

  1、本工程图纸范围内的管道安装的一切工序均由乙方负责。

  2、管道除锈、刷漆、保温及外层保护由甲方负责。

  3、乙方按照工程结算金额给甲方开具发票。

  4、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5、甲方提供宿舍及食堂房间,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为全部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如甲方统一办理,在最终结算时甲方按一定比例分摊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服装和安全帽,乙方统一在甲方库房领取,费用甲方按原价收取。

  8、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如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要求,甲方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随时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全力配合甲方工作。如调整后乙方仍不能满足业主、监理、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清退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

  总工期日历天数暂定: 30 天。

  实际施工工期按照业主和甲方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第三条 合同价格及工程量签认约定

  1、 本工程图纸范围内的管道安装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量按照河北省20xx安装消耗量定额计取直接费合计为准。

  2、工程量按施工图纸以施工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计量。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程序及最终结算约定

  1、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及方法按业主对甲方的总合同及现场拔付情况进行办理,每月月底由甲方对乙方进行验工计价,按完成量的65%支付进度款。

  2、在办理末次计价时,乙方必须提供债务(包括民工工资、材料款)已全部清偿完毕的证明,方能办理。

  3、最终结算待乙方完成图纸约定工作量以后,业主、监理、质监站验收合格后结算至尾款的95%,剩余5%质保期一年以后一个月之内结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保修

  1、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标准规范及技术交底施工,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返修、返工,损失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返修、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施工,施工费用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安全协议

  1、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情节严重、影响较大者,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具体安全事项见《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七条 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业主的总合同和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之内部承包合同(二)文本执行。

  第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正本,复本由甲方持有,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的安装承包合同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此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长 100 米,宽 50 米,投影面积 5000 平方米, 单 层,檐口标高 9 米,钢结构油漆为 灰色 ,屋面板为 包檩板 ,墙板为 包檩板 , 水槽为 / ,落水管为 / ,其它: 雨棚 、 。

  二、承包内容:

  1. 图纸上及现场增加的所有钢构件、屋面板、墙板、水槽、落水管、雨蓬等及其附件的安装;主次所有钢构件现场补刷面漆一遍。

  2.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主材及辅料由甲方提供,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施工要求:

  1. 本工程要求 日内安装完毕,自首车材料进场算起,工期因甲方、土建方、业主方等人为因素或风雪等不可抗因素影响施工工期,请业主现场签证后工期顺延。

  2.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

  四、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 本工程总计承包费 146850元 ,大写: 壹拾肆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工程施工结束后依实结算,具体情况见报价单。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给乙方进场费 10000 元; 钢结构 安装完毕支付工程进度款 30000 元;工程安装完毕、初验合格后付 84822.5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付 14685 元;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支付5%保修金。

  五、责任分工: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把安装图纸、加工资料及空白安装资料及时交给乙方。

  2. 负责向乙方进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随时向乙方提供安装技术指导。

  3. 按合同及时付款;配合乙方竣工验收。

  4. 工程完工后一周内依实给乙方进行工程结算。

  乙方责任:

  1. 安装合同签订后,熟悉施工图纸,编写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发现图纸出错或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通知工程部;负责施工前现场考察,编写详细的材料进场计划,由工程部及相关部门确认后实行;予埋件施工时派人指导或施工。

  2. 施工现场严格按公司发货清单清点材料数量,按实接收并在发货清单上签字,便于清点的材料应当及时清点签字。货到现场不清点又不签字视为已按发货清单数量发齐,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不便清点的材料应在24小时内清点完,如出现材料缺少时应及时通知工程部,如谎报材料缺少的发现后给予1000元罚款。如出现现场变更或图纸设计错误的,通知技术人员下变更单追加材料;负责外购材料的接收并对其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3. 油漆、焊条等图纸上没有的辅料,按工程部定额执行,由乙方书写领料单,超出定额部分必须由乙方以书面形式写出原因,并由相关知情人签字认可后才可领取。

  4. 乙方施工现场不得购买辅料,特殊情况必须购买的,需征得工程部同意,价格与甲方提供的同规格、同质量的辅料价格基本相同,并需有正规票据。

  5. 必须自备和租赁(费用自理)安装工程中所需的各种设备、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安装现场所用水、 电、住宿及其它施工消耗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6. 按工程图纸、《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及公司各工艺操作规程施工,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如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乙方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7. 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应设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所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任何违反安全的施工作业应立即整改,如制止不听发生事故的,乙方要立即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8. 乙方施工人员应遵纪守法,如有不正当行为触犯法律和当地治安管理条例,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应立即告知甲方。

  9. 乙方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给予施工合同额千分之五的奖励,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超期,每超一天对乙方给予施工合同额千分之五的处罚。

  10.作好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钢构件及其它工程材料如在卸车、存放等验收前发生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均由乙方照价赔偿。并追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1.负责把剩余材料进行堆放保存,安装完毕后请示工程部同意后处理或退回公司,乙方有责任找车、装车。发现乙方私自处理剩余材料的除照价赔偿外给予500元以上罚款。施工结束时,乙方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12.负责工程分部验收,保证资料齐全,工程竣工后交回工程部。

  13.工程施工结束一周内按实填报工资表及票据。施工现场出现了合同以外的工作量时按原合同单价执行;停工累计时间不超过合同工期的二十分之一时不得向公司追加;增加工程量及需追加停工时应及时请甲方、监理或公司知情人现场签证,作为公司或乙方追加的凭证。如出现虚报工时工资的行为,一经查实除扣除虚报工资外,另加罚1000元。

  14.钢结构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自竣工验收之日开始算起。如在质保期内出现安装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对工程进行无偿维修,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乙方违约超时没有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乙方承担该工程维修所发生费用的2倍,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超过质保期的工程维修,乙方必须积极派人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乙方无故不维修者给予500元以上罚款。所有工程维修时由甲方派维修单,维修完毕乙方必须要求建设方在维修单上签字盖章。

  六、其它:

  1. 屋面板面积按钢结构轴线投影面积计算,墙板按扣除门窗后钢结构轴线面积计算。

  2.工程承包方(乙方)如系单位的,应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如系个人承包的,应把加盖其个人指印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3. 乙方不得把安装承包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及人员,如有此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进行索赔。

  4. 如因业主方的因素致使该工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通知乙方停止施工,撤回人员设备,并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待问题解决,甲方通知乙方复工,除看场费用外,中间等待时间不计费用。如该工程合同不再履行,本安装承包合同自动终止。

  5.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执行;

  6. 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工程部及财务部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的安装承包合同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 承包范围和内容:图纸设计中的户内地暖工程,包括分集水器、地暖铺设部分及混凝土保护层的浇筑,附表一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

  三、 工程价格:结算价格为/平方米。地暖施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以施工图纸测算地暖实际施工面积。

  四、 施工准备

  1、 本合同签订

  2、 本合同签订

  五、 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为 天,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竣工验收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现场(经乙方和有关方验收不符合施工条件要求),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提供的条件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于包干系统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等原因而影响施工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

  六、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和图纸设计要求 。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的监督。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由甲方和土建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的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量监理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理方等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理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理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5).工程竣工后,乙方对工程进行保修一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七、 工程款的支付与验收

  以每栋楼为一个接榫单位,材料进入现场甲方七天内支付总工程款的 %,该楼栋地暖施工完成后七天内支付总工程款的 %,验收合格后七天内再支付 %,剩余的%作为质量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全部一次性付清。

  八、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提供达到施工条件的平整地面并清空地面物品,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水源、电源,保证室内施工的标高控制线。

  (2)负责协调总包及其他施工单位关系。

  (3)提供地暖图纸等相关文件。

  (4)提供材料存放场地。

  (5)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负责材料进场验收、隐蔽工程及工程竣工的验收。

  (6)协调相关单位保护乙方已施工完成的部分。

  (7)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监理单位及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联系方式并书面明确其职权。

  (8)甲方有权对乙方进场的不合格材料予以退场,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9)当甲方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

  (1)委派为现场代表,负责与甲方和各施工队协调沟通。

  (2)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甲方、监理方审核批准。

  (3)在工程中要使用双方确定的地暖材料,不得擅自变更。

  (4)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施工。

  (5)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违章作业,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施工现场。

  九、竣工验收

  1、根据《JGJ142-20_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图纸设计进行验收及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要求进行验收

  2、该工程应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等记录,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3、乙方负责系统的调试运行正常,交付甲方使用。

  4、竣工验收后,由于甲方的原因需要有所变更的,应提前向乙方预约服务时间,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5、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管材管件漏水等),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因产品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的事故,费用由产品供应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无故违约,否则,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机构,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监理部一份,备案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实用的安装承包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责任,经比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工附件一: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月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 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 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 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见附件三)。

  三、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4.保修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 办的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 办的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 办的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 办的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1.2.3.4.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1.2.3.4.六、有关补充合同:1.2.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实用的安装承包合同7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钢结构料件加工、制作由乙方负责;钢结构安装工程应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有专业资质之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该公司的安装责任仍然由乙方承担。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工程造价: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图纸或设计院提供之蓝图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干。工程总价计人民币: (RMB¥ ),其中钢结构制造费用为人民币: (RMB¥ );安装费用为人民币: (RMB¥ )。如甲方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变更工程内容或数量时,则承揽总价则按变更后之内容、数量及本合同议定之单价计算(不含总包单位管理费、配合费、挂靠费、报建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钢结构件、屋、墙面围护系统及通风气楼的制作、安装(不含门、窗)

  第三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执行

  (一) 本合同协议书;

  (二)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三) 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

  (四) 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汉语。

  2、 适用法律: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工程所在地省、市的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 适用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

  第五条。 付款办法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

  2、钢构进场款:主框架构件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以材料到场之日起算,甲方应于7日内将该款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若未见此款项,乙方有权作出停工选择,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 彩板开始进场时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2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元整。

  4、完工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甲方收到乙方完工报告之日起3日内,支付完此款项)。

  5、验收款:经甲方及有关之政府职能部门验收本工程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之7%,计人民币: 元整(RMB ¥ )。

  6、保固款:乙方开据工程保固书之日起算满壹年后3日内,甲方支付余款总价之3%,计人民币: 元整(RMB¥ )(乙方提供工程保固书予甲方)。

  第六条。 工程期限

  工期由甲方书面通知及相关配合单位之配合工作,可满足钢结构施工之日起算;合计 日历天为施工工期。

  第七条。 延期处理

  如因甲方工程设计变更、或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天灾、政治、恶劣天气条件等)及非乙方因素之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之停工;甲方未按时提供施工配合条件和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越期罚款

  若乙方无法如期完工时,工期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作为其工程罚款,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之百分之一为上限;反之,乙方完成工程每提前一天,按照相应比例给予工程奖励。若甲方无法按照合同付款时,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并且乙方有权选择停工,导致乙方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的,甲方应赔偿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九条。 工程管理

  1、 乙方在工程进行期间,应派富有工程经验及可靠之代表,常驻守工地(乙方派驻工地代表人员 )除非由于法律或实际原因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的协调、施工和维修,以达到业主满意的程度,遇有事离开工地时,应委托人代理,并通知甲方监工人员。

  2、 甲方所委托之监造工程师及派至工地之人员,(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皆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如发现乙方工人技术低劣,工作怠慢者,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倘乙方所做工程草率,材料低劣,不合规定,有权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倘甲方所委托之监造工程师或甲方派驻工地之代表监督、指示有误,导致工程出现问题需要拆除重做,其损失由甲方负责,延误之工期相应顺延。

  3、 凡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交由其它承办人办理时,乙方与其它承办人,有相互协助合同之义务,甲方对此负有沟通协调配合之义务。如因甲方或其承办人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乙方者,甲方应负责赔偿之;倘若为乙方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甲方或他人者,乙方应负责赔偿之。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凡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干预、自然天候不佳(依气象资料)及国家制订之庆典或其它非甲乙双方所可控制之事由,致甲乙双方不能依本合约履行其义务时,甲乙双方应不负赔偿责任。唯在该情事发生日期之前,依本合同应履行之义务仍行持续,一旦上述情事消失,即行继续履行合同,如该状况将延续三个月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协议适当之补救办法。

  第十一条。 工地安全及保险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在工程施工和维护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人身或物资的损伤或损坏,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它开支,但下述各方面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补偿费或损害赔偿费用除外:

  1、 经甲方验收完成之工程,并转由甲方使用之建筑物。

  2、 甲方组织验收不及时或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的。

  3、 由甲方其代理人或不是乙方所雇用的雇员或其它承包人的行为或疏忽所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坏与损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及损害赔偿。

  4、 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无法避免的财产损坏或损伤。

  第十二条。 配合工程:

  甲方配合工程说明如下:

  1、 负担施工所需水、电及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厂内协议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信道,以及协议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全由甲方负责)。

  4、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第十三条。 变更工程

  本工程进行中,如甲方对原订计划有改善或变更之必要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照变更设计图说明办理,乙方不异议,凡因变更计划以致该局部之原设计工程数量有增减时,一般情况按原合同附件分项单价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议定合理单价及管理费,并相应调整工程造价及工期。

  第十四条。 解除或终止合同

  双方依下列各款规定,其相对之一方有权提请解除合同及请求补偿:

  1、 甲方因故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终止本合同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其已完成之工程及专用于本工程已进场或已备之材料,均由甲方立即核实付款,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如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需以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接通知后十日内仍不改正,经甲方再次书面通知仍未未采取任何改正措施的,甲方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a、 乙方越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工程进行明显迟缓,作业无常,施工品质不良,经甲方两次以上书面通知限期改善但乙方仍无意改善时。

  b、 乙方产生资金困难,明显不能继续施工或破产。乙方因前项各款原因而被子解除合同时,应实时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工具等交由甲方使用,由甲方自办或另招商承办,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及在场材料之价款,应作现场点收,并办理结算。

  3、 甲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时,乙方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就已完成工程及进场材料或已备之材料办理验收结算,并支付乙方人员及设备之损失费用。

  a、 合同签订后越半年,因甲方原因不能全面开工者。

  b、 甲方要求减少工程量及金额达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c、 工程施工期间因甲方原因而需全面停工,且一次连续三十天以上,或累积达三个月以上者。

  d、 甲方未按时付款两次以上或应付款累积延迟二十天以上时。

  e、 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时。

  第十五条。 工程保管

  1、 施工期间不论完成或未完成工作物,其于验收点交甲方前,不论遗失、减少或损(焚)坏均由乙方负责。

  2、 甲方有实际需时,得要求乙方配合作部份点交验收使用,其于验收前由乙方负责,其于验收后,由点交使用单位负责。

  3、 其他配合施工承包商之工作物与材料器具,分别由其各负责。

  第十六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图纸、施工规范、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完工后建筑使用无碍为依据。

  2、 甲方应于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算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程序,并以书面之验收结果通知乙方,倘若甲方未能于上述之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或如未经验收使用,则视为甲方已检视并同意验收合格。

  第十七条。 保固责任

  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供保固书给甲方,由乙方负责工程保固壹年(自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但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保固期间内如因乙方材料或施工不良所造成这损坏,由乙方无偿修复;但如因甲方或第三人不当使用或周围环境改变及不可抗拒之外力所造成之损坏,经查非乙方责任者,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 所有权:

  当甲方依合同第四条付清乙方除保固款外其它所有款项及完成第十五条之验收程序后,本合同工程之所有权始转为甲方所有。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五家渠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二十条。 合同时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届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