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工厂协议书(精品5篇)

时间:2023-07-05 11:39:40 协议书

  【导语】在合作工厂协议书的签署之际,我们怀着对合作伙伴的感激之情,通过这份协议书来表达我们共同努力的决心和合作的信心。下面是网友“naiyatanyan”分享的合作工厂协议书(共5篇),供大家赏析。

合作工厂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篇1

  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产品经销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概况与原则

  甲方将产品销售给乙方,并授权乙方为区域独家校园代理。在乙方经销期内,甲方对乙方采取优惠政策扶持,使乙方在本地区的业务活动正常运行。

  二、经营模式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仅为供货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乙方在经营中的一切行为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调换或协调解决。

  三、经销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该校区域的代理,享有在该区域的独家销售权,不得跨区域销售。甲方不直接介入该地区的销售业务。对该区域到甲方洽谈的客户甲方将转告其与乙方联系,确保乙方在该区域业务的利益。同时乙方不得经营其它同类产品。

  2.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对乙方采取扶持政策,给予乙方统一价格供货。甲方负责到达乙方指定收货点的运费,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3.付款方式: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物后三天内将钱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给甲方。4.发货时间:原则上1周发货一次,如遇10套以上的,在甲方有库存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发货。乙方接到订单,需与甲方确认有无库存,如乙方未经甲方确认,和客户作出交货时间的约定,产生的矛盾,由乙方自行承担。

  5.退货与换货:乙方在客户收到货物的三天内,如遇客户需要退换货的,在无人为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无条件退换货,对同一客户的退换货要求不超过2次。

  6.如乙方需在该区域开展产品推广宣传活动,由乙方策划具体方案,甲方审核通过后协助乙方进行宣传,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

  7.乙方享有甲方新产品的优先供应权,乙方将全力给甲方反馈市场信息或提出产品改进的意见或建议。

  四、特别条款

  1.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声誉,不得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以其它假冒伪劣产品搀杂冒充甲方的产品出售。

  2.甲方若因市场原因而调节产品价格时,应提前壹周告知乙方。

  A.若产品价格需上调时,甲方提前电话知会乙方。

  B.若产品价格需下调时,甲方派市场人员盘点乙方未售出产品数量,以货补差。

  3.乙方因产品质量、尺码问题或客户拿到货之后的质疑问题,在不影响产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三天内可向甲方要求退货或换货,保证乙方无后顾之忧。乙方退货或换货引起的运费,破损的包装损失等由乙方负责。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大力推广相关产品,从协议签订三个月起,甲方规定乙方月保持终端销售额元/月,或销售套/月。若乙方连续二个月不能达到规定的销售额或销售量,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另授权其他代理,同时,乙方在终止本协议后,有两个月的产品销售权。

  5.乙方负责培训销售人员,并指导客户正确的穿着、洗涤本产品,如未按正确方法操作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要把已建立的和今后发展的全部销售客户资料交甲方编入客户中央档案,保证我们售后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产出的额外利益甲乙双方可协商分配。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乙方没有违约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跨区域经营、超低价倾销甲方产品或经营其他同类产品的行为,一经查实,甲方可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七、协议的补充及修改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补充和修改。经过协商达成的书面补充和修改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定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作协议书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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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原则,各方发挥各方资源优势达成以下合作共识:

  一、合作项目

  1、xxx合作

  2、xxx合作

  二、双方责权利

  1、双方整合自身资源进行合作;

  2、双方在项目上达成合作意向的,另具体拟定项目合作协议

  三、合作模式:再商议

  四、合作期限:五年至长期

  五、合作协议及其他

  1、本协议是合作的总合作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合作项目的合作模式及项目内容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 甲方代表: 日期:二О年月日

  乙方: 乙方代表: 日期:二О年月日

合作合同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

  餐厅筹措、设立、经营、管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从XX年XX月XX日 至XX年XX月XX日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甲方出资 X万元。乙方出资X万元。

  2、双方的出资,于餐厅设立前十日内交齐,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餐厅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餐厅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餐厅设立后,享有20xx元/月的工资;

④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①参予经营管理;

②餐厅设立后,享有20xx元/月的工资;

③负责会计职务。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利润为餐厅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双方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一月告知对方并经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对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②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比例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一方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 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双方签字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工厂合作合同书 篇4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各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为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关系,就甲乙各方共同合作经营工厂事宜,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制定。本合同如下,以便各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经营工作的具体情况

  1、该合作工厂位于:。

  2、经营场所厂房面积:平方米,主要经营范围为:。

二、合作方式

  1、由于合理避税,工商执照有作为一人公司成立。

  2、在合作期限内各方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3、各方委托某一方全权管理合作工厂的生产事务。

三、合作期限

  暂签年,本合同始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各方同意延长合作经营期限的,可另行签订合作工厂协议。

四、出资方式

  甲方出资%,即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出资%,即人民币万元整。

五、投资比例和利润分配

  1、各方按出资金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共同承担投资经营的亏损。

  2、各方约定每半年为一期限,对合作工厂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

  3、经过各方协商合作工厂满一年的利润,其利润可分配。

  4、各方利润的资金只能用于合作工厂的开支,如果用于项目投资必须由各方同意方可使用。

  5、合作期满后,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取得应得的利润。合作期满,可以撤股。投资固定资产,重新评估。

  6、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抽回资金,但可以在现有的双方股东范围内转入股份。

  7、甲方股份占比%,乙方股份占比%。

六、生产计划

  甲方尽量满足合作工厂的产能,价格由曾清余签字确认后,才能生产数量进入财务账册。

七、合作工厂的管理方式

  各方确认合作工厂的生产事务由为财务,为厂内一切事物主管。

八、事务执行

  1、合作工厂的设备保养、维修费用及其它的日常费用由合作工厂承担。

  2、计划订单的安排以利润最大化为原则,特殊情况须具体协商面定。

  3、合作工厂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发生任何安全伤亡事故由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厂方负责,其它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4、连续或扩大生产的再投资以协商共同投资为原则,后期利润分配须按各方实际追加投资比例作相应的倾斜调整。

九、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违约一方应当向其它各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双方合作协议书 篇5

  合作开发合同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

  第二条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

  3、技术要求:。

  第三条研究开发计划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2、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一)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二)研究开发经费总额:元(大写:人民币)。经费本合同约定,项目开发经费由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分担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为:

(1)一次总付:元,时间:

(2)分期支付:元,时间:

(3)按利润%提成,期限:

(4)按销售额%提成,期限:

(四)结算方式

  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人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人自行解决。并且受托人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人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人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属于甲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属于乙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第六条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二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三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2、履行地点: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研究开发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

  第七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2、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3、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研究开发人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受托人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种方式处理:

  1、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3、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4、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第十条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1、验收标准:

  项目名称:

  标准号:

  发布日期:

  技术指标:

  技术参数:

  2、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第十二条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一)甲方: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二)乙方: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第十四条合同转让

  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1、

  2、

  第十五条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合作各方权利义务

(一)义务

  1、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2、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3、合作各方应协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二)权利

  1、对研究开发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2、有依研究开发的实际情况,要求作出有利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方案的修改的权利;

  3、有权对合作开发投资的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4、有权派员参加各方代表组成的协调指导机构,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有建议、发言权;

  5、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享有申请专利权,在他方转让权利权时有优先受让权;

  6、声明放弃共有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在他方申请取得专利权后,有免费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7、共同开发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开发研究成果,并有在使用、转让中的受益权。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合作开发中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不及时进行投资,或者不履行其他约定义务,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当事人一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2、合作开发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以技术出资,第三人对投资合作的技术提出侵权要求的,使合作开发合同终止的,他方有权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不正确履行合同的,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该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当事人可以拒绝其继续参加研究开发工作,该当事人还应赔偿其他当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推出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对于当事人投入合作开发合同中的投资秘密,已经刊发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情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而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可能是合同责任,也可能使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

  1、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2、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

  1、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2、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十九条后续改进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2、属于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专利申请权归改进方,改进方应优先向对方以优惠价格许可使用;

  3、于原有基础上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

  4、对于合同技术的改进,改进方申请专利,另一方应该对改进技术保密,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该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

  5、双方共同对合作技术作出重大改进,专利申请归双方共有;

  6、双方共同改进的未申请专利的一般技术成果,需由双方另定协议来处理使用权和收益分享的问题。

  第二十条项目联系人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二十二条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 www.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4、“合作开发合同”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参与、共同研究开发完成同一研究开发项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着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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