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经营承诺书共3篇(《依法合规经营承诺》)

时间:2022-06-21 06:48:39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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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经营承诺书共3篇(《依法合规经营承诺》)

依法经营承诺书共1

  领导干部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承诺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局及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勤勉爱岗,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企业利益和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执行上级纪委对领导干部的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和财经纪律,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三、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四、在本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五、教育管理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六、恪守上述承诺,接受组织和职工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签字):

  领导干部配偶家庭助廉承诺书

一、牢记荣辱观,自觉学习有关廉洁自律法律法规,树立家庭思廉助廉意识。

二、当好贤内助,淡泊名利、勤俭持家,营造和谐幸福的后方,不扯配偶后腿。

三、多吹廉政风,及时提醒配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四、常念道德经,做到不干预配偶工作,不利用配偶职权谋取私利,不在配偶管辖范围内从事经商活动。

五、做好守门员,教育子女自强自立,告诫亲属自尊自爱,不给违纪违法行为开“绿灯”。

六、把好廉政关,经常关注配偶的思想动态,配合组织积极支持配偶守住廉洁、远离腐败,共同构筑家庭反腐倡廉防线。

  领导干部配偶单位:

  领导干部配偶签名: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1、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5、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6、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1、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2、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3、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4、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5、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6、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1、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3、私存私放公款;

4、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5、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6、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7、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8、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1、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2、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3、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5、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6、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7、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8、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1、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2、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3、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4、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5、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6、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7、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8、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1、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2、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3、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4、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5、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1、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2、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3、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4、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5、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1、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2、虚报工作业绩;

3、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4、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5、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6、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廉洁自律承诺书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纪委

  年

  月

  日

依法经营承诺书共2

  依法经营承诺书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我公司在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后,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如下承诺:

一、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电信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业务服务范围,从事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二、保证提供的电信服务业务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管理部门和通信主管部门相关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三、自觉接受各级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年检制度及时报送年检材料和统计资料。

四、切实加强对各地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在各地所设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时至少要占有51%以上的股份。

五、按照国家有关资费政策制定电信业务收费标准。不断提高电信业务服务质量,依法经营,公平竞争。

六、我公司将遵照国家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规定,不利用国家政策不允许使用的网络资源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七、我公司保证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在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一年内(或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规定的时限内),在所申请业务覆盖范围提供增值电信业务。

八、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外商投资电信行业的政策规定,在引入外资前,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九、我公司将按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在取证时与发证机关签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并严格按照“特别规定事项”的各项规定经营相关电信业务。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依法经营承诺书共3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我公司在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后,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如下承诺:

  一.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电信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业务服务范围,从事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二.保证提供的电信服务业务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管理部门和信息产业部相关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三.自觉接受各级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信息产业部年检制度及时向各级通信主管部门报送年检材料和统计资料; 四.切实加强对各地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在各地所设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时至少要占有51%以上的股份;

  五.按照国家有关资费政策制定电信业务收费标准。不断提高电信业务服务质量,依法经营,公平竞争;

  六.我公司将遵照国家和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不利用国家政策不允许使用的网络资源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七.我公司保证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在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一年内(或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规定的时限内),在所申请业务覆盖范围提供信息服务业务; 八.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外商投资电信行业的政策规定,在引入外资前,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九、我公司将按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在取证时与发证机关签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并严格按照“特别规定事项”的各项规定经营相关电信业务。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二OO年月日